近期,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释放出强烈而明确的鼓励分散式风电发展的信号。从能源革命的大环境和大趋势来看,分散式风电符合我国能源清洁、低碳、分散化生产的发展路线,当前分散式风电的发展环境和市场时机基本成熟,《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扫清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分散式风电形成星火燎原之势,成为风电开发的下一个风口。
按照已经明确的非水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路线,2020年底风电项目将全部实现平价上网,在此期间风电标杆价格必然将逐步下调。因此对投资者来说,从当前至2020年底是分散式风电开发的最佳窗口期。如何抓住风口,实现分散式风电的高效率高质量开发?关键是要准确把握分散式与集中式风电的不同之处,跳出集中式风电开发的固有模式,采取适合的开发方式。如果完全照搬集中式风电开发模式,恐怕将会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背道而驰。具体来说,要把握好以下六个关键点。
关键一:选址方式由“找风”转为“找网荷”
集中式风电一直采取“先找风”的宏观选址方式,即先根据风能资源情况寻找具备开发价值的场址,再论证场址是否具备接网、环保、土地等关键条件。分散式风电由于容量小,不能负担过高的线路投资,建设地点必须离电网接入点较近。按照规定,分散式风电必须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消纳,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的“假”分散式项目将受到严格监管与处罚,为此,分散式风电项目必须尽量做到项目容量与电力负荷匹配,否则将造成较严重的限电,影响项目收益。
因此,分散式风电的选址应该先“找网荷”,配电网或直供电用户的消纳能力是判别项目是否具备开发价值的首要因素。开发商要全面了解掌握拟接入配电网的架构、负荷容量和负荷特性。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风电项目,还要掌握直供电用户的负荷及特性情况。这些关键数据多掌握在电网企业手中,确保电网相关信息准确、公开、透明是分散式风电健康快速发展的首要前提。
从地理范围来看,经济发达的中东部平原地区是开发分散式风电的理想区域,这些地区大部分风切变较高,风能资源较好,将是分散式风电开发的重点区域。从负荷特性来看,电力负荷稳定的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型工厂是分散式风电的理想用户。
关键二:开发模式由“圈资源”转为“圈地”
集中式风电多采取“圈资源”的方式开发,即在风资源优良的地区与政府签订协议占有资源后立塔测风,办理审批手续。这种方式在中东部地区已经受到越来越严格的土地和生态限制,特别在负荷中心区,实际上很难找到大片可利用土地。为了解决土地限制问题,《管理办法》首次明确提出,除了常规风电开发通用的建设用地审批和协议流转途径外,投资商可使用本单位自有建设用地或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有望释放大量的闲置建设用地。未来中东部地区分散式风电开发,将会更多采取租用工业园、开发区和大型工业企业闲置建设用地的方式。特别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风电项目,直接租用用户自有或临近建设用地,既能节约道路和线路投资,又可以充分利用用户已有电气设施,降低接网投入,并通过协商获得较高的电价水平,是较理想的开发模式,也是分散式风电开发最大的市场空间所在。